有的人看了我寫的吃食,語帶諷刺的在MSN上酸我"有錢人才吃這個"、"妳好有錢喔"、"這不是我們窮人吃的的啦",我不懂 何為有錢? 何為很窮? 相對於台灣首富及伊索匹亞,我只不過中間偏右而已。別人每天中午吃簡餐、喝咖啡我不過順手帶便當,照東區難吃的便當價格而言,累積加減貼補後週末吃個好一點的500元餐廳我也絕得不為過,況且我忙死了,那有時間週週吃餐廳。


同樣花300元的新台幣,為什麼我不能選擇好一點的食物? 


殊不知,我最鍾愛在啃著冰糖葫蘆午後沿著寧夏路和喜歡的人一路轉往民生西路至承德路天橋下的7-11巷口,坐在白鐵圓凳上來一碗25元的綠豆或花生豆花。

我們一定要去星巴克嗎? 我覺得在大安森林公園悠閒地曬著暖陽喝同一罐伯朗藍山比獨自品嚐140元的摩卡來得甜膩,差別在於這些是否能成為你給予我的美好回憶? 


可不可以排著老長的隊伍在金山南路,像個上海大嬸拎著晨市的青蔥等待馬家餅舖冒著蒸氣如同熱情的醬燒餅。坐在師大夜市旁的公園不計形象地大啖鹽水雞配啤酒,那才是人間美味。



我也堅信,吃肉包是浪漫的!  

你的態度決定這頓晚餐的價值。



情人節前翻到了王文華先生兩年前在聯合報副刊所發表的這篇文章(內容如文章最後),心有所感便貼文保留。



本文來自於此
<點這> 2006年03月12日《聯合報》副刊


我堅信吃肉包是浪漫的‧王文華

我堅信吃肉包是浪漫的,特別是在「金山肉包王」。下雨的星期天不能爬山,我們坐客運到金山。一個半小時,下車就是「金山肉包王」。這家小店跟延吉街的豆漿店一樣,坐在裡面好像坐在朋友家的客廳。老闆娘招呼你的方式,也像招呼來家裡的客人。吃肉包,是讓人放下身段最好的方式。如果一個女生吃肉包的動作秀氣地像擦脣蜜,愛上她你會累到像育嬰。

當然,那種女生也不會跟我去金山。跟我去的,會提議去逛金包里街的傳統市場。這裡走道潮濕、腥味彌漫、但可以感受到食物最真實的面貌和氣息。人離食物的原味越遠,就會活得越不快樂。這不是偉人名言,純屬個人意見。

逛了一圈,買了肉鬆,準備回去配稀飯。但當下肚子餓怎麼辦?「我們去吃包穀!」她說。走一段路,我看到「知味鄉」。店面不如一般檳榔攤起眼,但包穀就是好吃。邊走邊啃玉米很浪漫,特別是啃烤玉米。啃到兩頰都沾了醬料,世上就再也沒有煩惱。此時接吻,有點噁心,但超級野性。這種動作絕不優雅,卻極度浪漫。那麼優雅幹嘛?愛情中最快樂的事,通常動作都不會太優雅(嘿嘿嘿,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

若只想留在台北,浪漫也不需要昂貴的大餐。坐在仁愛路富邦大樓前的台階,撕著像木炭一樣的雜糧麵包,你一口我一口,怎麼會輸過三千塊的大餐?她問:「這麵包裡有什麼?」我說:「黑麥、葡萄乾、葵花子、白芝麻。」是的,最好的食物,原料都很粗。最好的愛,不需要Fancy的花招來防腐。

有時候她很晚才下班,見了面也沒剩多少時間。與其去清粥小菜吃得滿嘴油膩,不如就簡單喝個東西。我們約在她辦公室附近的一個吧台(一定要吧台喔!),各點一杯紅酒。聊了二十分鐘,乾脆地各自回家。為什麼談戀愛一定要熬夜?夜店裡那麼多熬夜的客人,不也都是在盤算可以起身回家而不會失禮的時機?

如果她下班後太累了,我們就第二天上班前見面。清晨的咖啡廳,連咖啡豆都才剛剛甦醒。咖啡機冒出的氣味,為一天的好心情打底。我推開門,她站在吧台前翻著報紙。她沒有化妝,眼角的斑點很明顯。我卻自然地被她吸引,像走進一座蓮花池。

一杯咖啡,十分鐘。站著喝,解靈魂的渴。喝完後,開心地各奔東西。接下來一整天,感覺從未分離。

你上一次開心地各奔東西,是什麼時候?

◎刊載於2006年03月12日《聯合報》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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